2020年苏州10级伤残标准赔偿
本文目录一览:
一、概述
伤残等级是衡量人身伤害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苏州10级伤残标准,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,将工伤事故造成的伤害分为不同的伤残等级,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和赔偿标准。本文将介绍苏州工伤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情形。
二、伤残等级划分标准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和相关法律法规,伤残等级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、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,将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。其中,一级为最重,生活完全不能自理,二级为重度,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,以此类推,十级为最轻,生活基本可以自理。
三、苏州工伤十级伤残标准的具体情形
苏州工伤十级伤残标准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,经认定为工伤后,依据国家有关标准鉴定出的十级伤残的情形。具体如下:
1. 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苏州10级伤残标准;
2. 身体各部位关节部位遗留功能障碍的瘢痕畸形,但不影响正常活动苏州10级伤残标准;
3. 颅脑、脊髓损伤所致神经功能缺失功能紊乱症状稳定者;
4. 面部有瘢痕,植皮,局部畸形或色素明显改变等后遗症;
5. 其他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十级伤残情形。
四、相关待遇及赔偿标准
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,经鉴定达到十级伤残的,可以享受以下待遇:
1.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:根据所在省或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,一般为7个月本人工资;
2. 医疗费用报销: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等;
3. 护理费用: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,可以按照所在省或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护理费用;
4.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,可以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;
5. 其他待遇。具体标准由所在省或直辖市规定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,应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,以便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赔偿;
2. 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,职工不承担工伤保险费用,因此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职工申请工伤保险待遇;
3. 职工在享受工伤待遇期间应当遵守法律法规,不得再次受伤,如有隐瞒伤情或再次受伤的情形,将可能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;
4. 单位应当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,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。
总之,苏州工伤十级伤残标准是衡量职工人身伤害程度的重要指标,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被认定为工伤后,应及时申请伤残等级鉴定,以便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赔偿。
标签: 苏州10级伤残标准
相关文章